《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山东政协首设环境资源界别 聚焦“碳索”绿色发展******
中新网济南1月17日电 (李明芮)山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月17日在济南闭幕,首设环境资源界别,共有17位政协委员,其中新委员16名,连任委员1名。在会议期间,新界别的委员聚焦环境资源相关话题建言献策,助力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表示,新设立环境资源界别是山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实践,将对山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重要的协商议政平台。
“环境资源界别的成立,应运而生、恰逢其时。”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李振函说,该平台能更好地发挥众智众力,让委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就环境资源领域问题更好地建言献策。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洪静兰建议,山东应加强能源生产利用过程中的科技攻关,使该过程更加绿色低碳,加强碳管理领域人才的引进培育,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人才支撑。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蓝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清华建议,山东应不断增强新型储能技术的推广力度,建立山东省储能规范及配套标准,建立清晰可实现的储能产业链,建立储能技术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发展平台。
山东省政协委员,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院长、民进聊城市委主委张保华建议,山东应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协商工作,掌握一手资料、精准建言献策。
山东省政协委员、齐鲁中科碳中和研究院筹建负责人陈彬建言,山东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优势,抓好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